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标准
GB/T 22485-2013
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(节选)
运营中:
1、在允许停车路段或服务站点停车载客。
2、在服务站点载客时,应文明排队,服从调度指挥。
3、乘客上车前,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。
4、乘客上前时,车辆应与道路平行靠边停靠,并引导乘客由右侧上车。
5、乘客携带行李时,应主动协助其将行李放入行李厢内。行李厢应由驾驶员开启或锁闭。
6、主动协助老、幼、病、残等乘客上下车。
7、乘客上车后,面向乘客主动问候。
8、提醒并在必要时协助乘客系好安全带。
9、问清目的地,选择合理路线,按规定开始使用计价器。不得议价(包车服务除外)。
10、不得绕路。运营中遇交通堵塞、道路临时封闭等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,需征得乘客同意。
11、根据乘客意愿升降窗玻璃、使用音响、视频和空调等相关服务设备。
12、因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车辆停驶时,应暂停计价器计费。
13、劝阻和制止乘客将身体伸出车外、乱扔废弃物、在车内吸烟等行为。
14、未经乘客同意,不得招揽他人同乘。
15、应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时,未到约定时间不得擅自离开。
16、出省、市、县境或夜间去偏远、冷僻地区时,宜按规定办理登记或相关手续。
17、不得中途甩客或无故终止出租汽车运营服务。
18、遇下列情形,可拒绝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。
——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扬手招车;
——乘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有害、放射性、传染性等违禁物品乘车;
——醉酒者、精神病患者等在无人陪同或监护下乘车;
——乘客目的地超出省、市、县境或夜间去偏远、冷僻地区而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或相关手续。
运营结束
1、在允许停车路段按乘客目的地就近靠路边停车,终止计价器计费。
2、车辆应与道路平行靠边停靠,并引导乘客由右侧下车。雨天停车时,车门应避开积水区域。
3、按计价器显示金额及相关规定收费,并出具发票。
4、乘客下车时,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安全、携带好随身物品,并主动协助乘客提取行李。检视车厢内物品,向乘客道别。
暂停运营
因交接班、车辆故障、驾驶员用餐或休息等原因不能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时,应使用暂停运营标志。
运营特殊情况处理
1、乘客语言不通,无法确认目的地时,应帮助查询。
2、乘客因醉酒等原因神智不清、无法明确去向时,应尽可能帮助查询或向公安部门求助。
3、乘客身体不适时,应协助乘客拨打急救电话,视情采取相应急救措施。
4、乘客对找零钞票提出更换要求时,应予以满足。
5、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,应虚心听取批评意见。被乘客误解时,应心平气和,耐心解释。
6、计价器发生故障时,应送检报修,不得继续营运。
7、发现乘客遗失财物,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。无法找到失主的,应及时上交出租汽车企业或有关部门处理,不得私自留存。
8、发现乘客遗留的可疑物品或危险物品的,应立即报警。
电召服务特别要求
1、出租汽车企业宜提供24h不间断电召预约服务。
2、电召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,应及时调派驾驶员。无法满足乘客需求的,应告知乘客。
3、驾驶员接受调度任务后,应准时到达约定地点。乘客未按约定乘车时,驾驶员应与乘客或电召服务人员联系确认。
4、乘客上车后,驾驶员宜向电召服务人员发送乘客上车确认信息。
运输安全
驾驶员行车安全
一、基本要求
1、行车中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,应急处置中先人后物。
2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,安全驾驶,平稳行车。
3、严禁酒后驾驶、带病驾驶、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。
4、不得有强行超车、争道抢行、随意变道、驾车时拨打接听电话等行为。
二、复杂天气和危险路段的安全行车要求
1、遇情况不明、视线不良、起步会车、交叉路口、危险或繁华地段时,应减速慢行。
2、遇雨、雾、风沙天气时,应注意路面情况与行人、车辆动态,打开灯光,减速慢行,适当延长车距,尽量避免超车。
3、雪中行车时,宜沿已有车辙低速行驶,避免急加速或争减速。
4、穿越铁路时,应连续通过,不得在火车通过区内停车。通过无人值守的铁路道口时,应在道路前停车瞭望,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。如发生车辆故障,应请乘客迅速下车至安全区域,并采取相应措施。
5、通过交叉路口时,应观察前方,留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和行人,控制好车速,注意避让,不争道抢行。
6、通过凹凸不平路段时,应紧握转向盘,低速行驶。
7、遇积水路段时,应提前停车查看,确认安全后,低速通过。驶离积水路段后,应连续轻踏制动踏板,保持车辆制动性能良好。
8、通过急弯时,应减速慢行,不得超车;遇视线不良弯道时,应提前鸣笛,靠右侧行驶。
9、下坡时应控制车速,不得空挡滑行。上坡时应提前减挡,低挡行驶。
三、车辆突发情况处置
1、发生爆胎时,应紧握转向盘,控制方向,轻踏制动踏板,使车辆缓慢减速,避免紧急制动。
2、制动失灵时,应紧握方向盘,控制方向,尽量减速,设法尽快停车。
3、发生火灾时,应立即停车,关闭发动机,协助乘客安全撤离,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。
4、发生落水时,应立即设法开启车门或敲碎车窗玻璃,协助乘客安全撤离。
5、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,应协助乘客下车至安全区域,并迅速打开危险警告信号灯,按规定旋转三角警告牌,乘客受伤时,应立即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,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急救措施。